问题 |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倘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或知情而负担的债务,需视实际情况以判定其是否构成夫妻间的共同负债。
比如,若涉案之债系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即便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一般情况下亦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涉案之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按照普遍的法律原则,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表明该项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向,否则便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举例来说,假如一方因沉迷于赌博而背负的债务,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就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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