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离婚后一方背负债务的情形,其复杂程度不言而喻,必须依据债务性质、发生时点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该债务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求、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则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即便夫妇二人已离婚,两人仍需承担起偿还款项的责任。 然而,若此债务乃某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且数额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此时,一般将其视为个人债务,仅由负债一方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