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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分担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缔结合法结婚手续后,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产生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均不应作为夫妻共有的债务来处理,而应由债务的承担者本人独自承担责任。
但是,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则此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此外,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都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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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