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有债务怎么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事项之时,关于债务的处理与分配,需要全面且深入地考量多重影响因素。
首要任务便是确定这些存在的债务究竟属于何种类别,是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和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呢?抑或是某一方单方面的私人债务?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法律规定其基本上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这便意味着,他们有必要共同投入精力来清偿这些债务,同时对债权人承担起连带的还款责任。 例如,那些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在离婚之际,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若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分别归属各自主张,那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至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该方独自承担。 例如,一方在结婚前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是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之人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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