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男方欠债会收回房子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问题涉及诸多复杂因素。
若被借贷方所负之债务系离婚之后新生成的个人债务,且此前在离婚协议中已就房屋进行合理分配并明晰归属,那么房产通常情况下不应被强制回收。 然而,倘若该男子曾将房产作为贷款担保物进行融资,或者因无力支付债务而遭到债权人诉讼,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财产状况进行查证并判定该房屋可作为男方偿还债务的有效资产资源时,则该房产便存在被强制收回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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