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一方不知情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五味陈杂中,若有一人背负债务而另一位却对此毫不知情,那么解决之道必须全面考量诸多因素。
首要任务便是判定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责任。 倘若这笔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对其毫不知情的那一方也需承担起偿还的义务。 然而,若是这笔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属于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毫不知情的另一方来说,他/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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