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分割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涉及到信用卡债务的财物分配,必须全面权衡各种潜在影响因素。
倘若信用卡债务属于家庭日常生计所必需的开支,那么此类债务很可能会被依法划归为夫妻共同承担之责任范畴。 然而,如果该信用卡债务系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举债,且数额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在法律理论框架下,这种债务将被界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在实践操作层面,若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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