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分配比例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异之时,夫妻之间个人产生的债务常常是由负债者本人独立承担还债义务,并不涉及到债务分割比例的议题。
具体而言,如若某一夫妻在走进婚姻殿堂之前所欠下的债务,诸如婚前的个人贷款等等,多半被视为个人消费而判定为个人债务。 另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纳入个人债务对象范畴: 1.未经配偶方同意,任意资助无抚养或赡养义务的第三方所产生的债务; 2.未经配偶方许可,独自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且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等,这些情况通常也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这笔债务仍然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的来说,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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