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区分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准则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若借款协议上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其中一方在日后予以认可等充分体现共同意愿的表现形式,那么这样所引发的债务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
其次,若丈夫或妻子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署名的方式承担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必要开销和费用,那么这部分债务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如果丈夫或妻子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这部分债务仍然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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