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行为是否构成对债务的逃脱之举的判定,往往需全面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倘若在离婚诉讼之时,夫妇二人将绝大部分甚至所有财产都集中分配给其中一方,使得另一方被迫承担起沉重的债务负担,并且这种分配方式明显存在不公正性及不合理性,那么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对债务的逃避行为。 其次,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主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然而在离婚协议中却明确规定由某一方独自承担全部债务,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能被视为是对债务的逃避行为。 再者,如果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结果导致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责任,从而严重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加被认定为是对债务的逃避行为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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