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父亲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以其个人名义进行的借款行为,并且此项负债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此类债务原则上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因此,母亲在此情况下并不需承担还款义务,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实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 倘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得到了母亲的事后明确认可,那么这笔债务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母亲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还款的责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确认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父亲与母亲共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并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 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该笔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母亲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反之,如果法院判定该笔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母亲便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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