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家庭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债务可能包含有夫或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明确承认的债务,以及其中一方向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进行筹措的债务。
若在婚姻存续期内,某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原则上此种债务并不算是夫妻双方共担的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款项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则该笔债务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家庭提起诉讼,并请求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反之,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并且未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认可,那么这笔债务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权直接向债务人的家庭提出诉讼。 总而言之,能否对家庭提出诉讼,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及用途,以及是否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若符合上述条件,债权人便可行使权利,向家庭提出诉讼并请求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否则,债权人将无法直接向家庭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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