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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买房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男性在婚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借贷购屋之用,而且此债务属于家庭正常生活所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此类债务往往将被视为夫妻共通之债。
在此情况下,女性有权请求其丈夫偿还此债务;
若男性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女性便可诉诸法庭,寻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通之债,同时要求丈夫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然而,若男性所借之款并非用于家庭平常生活所需,则依照法理,该类债务原则上不应作为夫妻共通债务进行处理。
但是,若是债权人得以举证证实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那么此种情形下仍有可能将该笔债务判为夫妻共通之债性质。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女性需尽力搜集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购房合约、银行转账记录以及房屋产权登记信息等在内,以有效证明男性借款乃用作购买房产,并且此购买房产行为构成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要证据充分真实可靠,女性即可依法向法庭提出诉讼申请,主张债务属夫妻共通之债性质,并要求丈夫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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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