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弟弟借钱弟媳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了由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
也包括了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 假如您的弟弟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以自己的名义借贷并把资金投入到日常家庭生活开销之中,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您的弟媳将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然而,若您的弟弟所借之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是超越了这个范畴,那么这笔债务原则上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过程中,债权人可以尝试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用途的证明文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证明等等,以此来证明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证据充足,债权人便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弟弟与弟媳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倘若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债务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能仅能向弟弟进行追偿。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债权人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取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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