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高院调解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争议应当采取和解、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予以处理。当事人双方应依据平等与互惠的基本原则,通过私人商谈来达成和解协议;若和解未能达成,可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协调解决;如果协商仍然无果,可以视具体房地产争议内容提交至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仲裁也无法解决相关争议,则可以向负责审判的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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