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样能起诉夫妻俩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系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或是其中一方于事发后予以承认;
亦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所需而产生之债务,则此类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责任之范围。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向包括夫妻二人在内的相关主体发起诉讼,请求其清偿债务。 然而,若债务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以一方个人名义产生,且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计所需,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应承担之债务。 然而,若债权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项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则此项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承担责任之范围。 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需积极搜集证据,以证明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承担责任之范围,或者虽然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法庭上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若证据确凿充分,法院有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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