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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下各类债务均被明确界定为个人债务范畴:
首先是夫妻双方依循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后自行决定由某一方背负的债务;
其次对于原本属于夫妇共同生活所需而欠下的债务,夫妻双方自愿其中一方负担的情况,可被视为个人债务;
然而,此类约定原则上并不能对债权人产生实际对抗之效应,除非债权人事前已经知情该约定或者在事后对此表示肯定;
再次,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如果因为个人原因造成不合理的开销,例如参与赌博、吸食毒品、过量饮酒等导致欠下的债务;
然后是遗嘱或赠予协议当中明确规定仅归属配偶一方所有的财产为单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与此相关的债务也应当由接受遗产或赠予的一方独立负责清偿,其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另外,夫妻中的一方若未经配偶方的同意,擅自资助并无抚养义务的人所背负的债务;
除上述几种情况外,还有夫妻中的一方未征求配偶方同意,个人独立筹集资金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并且实质性的收益确实不曾用于共同生活;
最后,夫妇中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执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而背负的债务,同样被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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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