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债务如何分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述及普遍规律,婚前所涉个别债务应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偿还义务,因此债权人仅拥有向该债务人索求权益之权力,而不得于债务人缔结婚约之后向其配偶请求赔偿。
然而,婚前个人民间债务由债务方向自身进行偿还的责任,固相关联于一方婚前财产作为私人所有财产的特性。 换言之,如有婚姻伴侣将婚前个人债务投入婚后共处生活之中,此时,另一方向婚前负债之性质亦随财产属性的改变转变为夫妇共享责任。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为保护其权益,有权向债务人之配偶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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