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和贷款财产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和妻共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婚姻关系解除之际,首先应当用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来清偿这些欠债,随后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剩下的财务分配。 二、若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共有财产无法充分偿还已经产生的共同债务,或者双方有约定将财产分别归属个人所有,那么在此情况下,夫和妻应以各自的财产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在夫妻之间如何公平地分担债务的问题,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如若协商无果,最终判定由哪个法院根据夫和妻各自经济实力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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