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侵权之债,配偶是否需承担偿还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一方因侵犯相关权益而引发的负债,其配偶无须承担责任,原因在于这类债务被视为该方的私人债务。
倘若某对夫妇中,有一方涉及了民事侵权或是刑事犯罪,由此而产生的负债或者罚金,可以理解为这是该方行为上的错误或者违法之处,与他/她的配偶之间并无任何法理上的关联性和联系。 因此,对于由侵害行为引起的负债,我们应该将其归类为该方的私人性负债,鉴于它是私有的债务,毫无疑问地说,配偶是无需对此负有还款义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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