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判决尽快执行,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判离婚护养费怎么判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若子女归一方亲自抚育照料,另一方确实负有支付一定甚至全额抚养费用之义务。关于具体抚养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的约定,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诉诸于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等。因此,在对离婚后抚养费用问题作出裁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并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从而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与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应依据法院的判决迅速加以落实;倘若有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则有权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得以实现。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以及涉及财产问题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均由案件的首审法院,或者该首审法院同级并位于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其他法院进行具体的执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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