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的借款协议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内,当夫妇双方均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特殊的书面约定之际,夫或妻中的任意一方向对方进行借款时,均应极为自然地推断这笔借款源于夫妻共有的经济资源。
此外,若夫妇间签署了具体的借款协议,且将这项交易的共同财产作为借款供给方投入到某一方的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私人事务中,这实质上是被视为夫妇们共同同意将其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 因此,在面对离婚问题时,这种情况下的债务便可以参照借款协议本身来具体处置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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