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还贷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交纳房贷的房产在离婚时所进行的分配:
若该房屋为夫妇二人共同偿还贷款,则其产权视为夫妇婚后的共同财产,将按照平等的原则考虑,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均等分配。 针对无法实际分割使用的夫妇共有房产,相关司法机关会依据夫妇双方的居住状况和顾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把房子分配给其中某位公民享有全部产权。 被赋予房子所有权的那一位公民应对放弃房产拥有权的配偶提供相当于房子价值一半的经济补偿。 如果这处房屋是由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在婚后得到其本人的金钱投入来偿还房贷,那么这个房子就被认为是其单身期间的个人财产,不会涉及到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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