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欠债后身故,债务妻子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丈夫离世后,丈夫生前所负的所有债务并非必定要由他的配偶来偿还。
首先我们需要对这些债务的性质进行明确的界定,如果这些债务被认定为夫妇二人之间的共有债务,那么配偶就有义务承担起清偿的责任; 反之,若这些债务被确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配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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