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项目负责人欠款妻子不知情该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男方作为项目负责人所背负的债务是否应该牵连到女方,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尽的探讨。
如果此种负债是因为男方负责的项目所产生,而这些资金被用于改善家庭生活品质抑或是投入于家庭小型商业活动之中,那么即便女方对此一无所知,依然需要承担部分还款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所欠之款项将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背负的债务,即使他们内心充满不满和无奈,但由于欠条上有女方的姓名,她们仍然需要按照事实无误地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此笔债务与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及进行家庭小型商业活动毫无关联,仅仅是由于男方自身行为导致,那么女方便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并可以理直气壮地表达出此笔债务与她无关的立场。 在此情形下,男方所欠款项完全是由他个人行为所引发,无需女方为之买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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