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共犯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挪用资金罪的团伙作案者,往往是指那些在挪用公款活动中的人群,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资金的挪动行为,但是却对于他人的这种行为心知肚明并且依然给予相应的帮助、鼓励甚至和别人共同谋划等不当行为。
例如,提供有关挪用公款的技巧以及协助寻找可以掩盖事实的国家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在这类事件中,如果这些协同工作者在心理层面上对这种犯罪行径持有一定程度的认同感,同时他们也在实际行动中具体地实施了这些帮助或者参与的动作,那么他们一般会被认定为这个团伙的共谋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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