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要一起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婚前产生的负债通常无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因为婚前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被认定为其个人独有的责任,配偶并不具备对此负有连带偿还义务的法定责任。 然而,若婚前一方因购买财物而发生的借款,其所购买财产在婚后已经演变为夫妻共享的共有财产,那么为了购买这类财产而进行的负债就将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此时这一债务便理应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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