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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时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怎么承担?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同居时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承担方式有:
1、如果双方已经领证登记的话,属于合法夫妻,此时属于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且婚礼是双方参与的,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那么属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为了筹备婚礼也属于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属于是共同债务,由同居双方共同承担。
因同居关系所发生纠纷一般处理原则是:
1、一般情况下,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外,其他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对同居关系期间发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其他为个人生活所负债务,由个人清偿;
5、有关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抚养权和扶养费等问题的处理同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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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