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法离婚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法关于离婚共同债务的界定规则有:
1.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