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本上俩人名字抵押必须都到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房本上出现两人名字时,在办理抵押这个环节,一般是必须要两人都亲自到场的。
这是因为房产抵押这一行为,牵扯到对房产的诸多重要处置方面,比如转让、变卖等。 而两人作为房产的共有人,对于房产的处置拥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做出决定。 要是其中一人没办法到场,那就需要他出具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个人去代为办理抵押手续。 不过呢,这里面具体的要求其实会因为地区的不同以及不同的银行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有着特殊的规定或者要求,那一定得严格按照它们的要求来执行,不能有丝毫马虎。 总之,为了能够确保抵押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好的做法就是两人都到场去办理相关的事宜。 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同时,如果大家有疑问或者不确定的地方,也可以提前去咨询相关的部门和机构,详细了解具体的要求以及操作流程,这样就能让整个抵押办理过程更加顺利和稳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房本上写着两人名字。小朱想将房产抵押,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时,只小朱一人到场,银行按规定要求两人到场或有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小朱认为不应有此要求,这是争议点。小胡是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为小朱办理。 案情分析: 1、按一般规定,房产共有人对房产处置权同等,抵押需两人到场或有委托书,银行做法有依据。 2、小朱虽不满,但银行遵循相关规定保障抵押手续合法有效,避免后续纠纷,小朱应按要求提供委托书或与小李一同前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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