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约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担保合同中,关于担保期限的设定是至关重要的事宜。
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自身利益进行深入讨论并最后达成协议,以明确规定担保期限的起点以及终点时间。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约定的期限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若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晰,那么对于一般保证而言,其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来说,其保证期间则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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