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证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约定保证期限的长短。
若在此环节未能明确约定或未能清晰规定,则应将保证期间设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的六个月内。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间段内,债权人如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保证人即享有法定的免责权利。 概括地讲,保证期限的确立需依据具体的约定内容而定,若无明确约定,通常情况下会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为起点,往后推算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