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一般几年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期限的确定主要根据其类别以及双方之间缔结的相关协议。
若协议中并无具体阐释或存在歧义,那么一般性保证的担保期限通常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且期限长度为六个月。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其担保期限则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双方并未对此进行约定,则默认期限长度为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与上述条款所述的保证期限内,如债权方未能针对债务方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维权行动,则保证人将豁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反之,倘若债权方已经采取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那么在此段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必须遵守诉讼时效制度中所规定的暂停顺延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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