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还款期限债务的担保期间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设定具体还款规定的债款,担保金保障期自该主债义务执行期限截止之时始进行计算。
债权人应对债务人赋予恰当时间使得其有充分机会完成债务清偿,并在这个合理偿还期限得以结束时,担保金保障期才正式开始计算。 若在担保金保障期内,债权人并未向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则担保人将被豁免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