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无效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无效的规定主要涵盖以下两大类情况:
首先是抵押财产本身非法或者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其次则是在抵押合同缔结过程中,由于受到欺诈、胁迫等不良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的本质内容发生扭曲,进而导致整个合同宣告失效。 然而,也有一些特例情况并不能被视为抵押无效,例如抵押财产本身合法有效、抵押合同确实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已经完成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等。 再者,只要抵押双方的行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就不受抵押无效这一概念的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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