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抵押资产可能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将法律明确禁止用作抵押物的财产进行了抵押登记。
这其中包括了一些典型的例子,如土地所有权及以非营利性质为主的机构和场所,诸如学校、托儿所等。 此外,如果抵押登记中的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从而损害到第三方权利人的利益时,那么这样的抵押登记亦属无效。 同样地,若贷款合同本身就与国家法律法规中强制性的规定相违背,那么其相应的抵押登记同样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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