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是几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证期限,依其是否存在约定之情形可划为两大类别。
凡有明确契约条款规定者,适用契约约定的内容; 若未见书面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者,则以主债权债务到期日作为起始点计算,自此日期起向前推算六个月,此时所确定的时限即为法定保证期间。 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及法律法规中设定的保障期限内,若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依据相关规定,该保证人将被免去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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