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有担保人多久无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除法律另作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应为三年。
此即意指如债权方在实际知晓或应该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后,且从负债方获知日期算起的连续三年时间内未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那么其主张此类权利将将不再得到法律之有效保护。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有无担保人参与其中,诉讼时效期间并不会因此而产生差别对待; 所以,欠条文书中所附担保人并不构成对诉讼时效计算的任何影响。 一旦超过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哪怕欠条上标注了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债权方也无法借由人民法院之权威力量来强行执行负债方偿还债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