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有效担保无效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契约乃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之合同,若主债权债务合同发生无效,则除非经由法律另行规定,否则担保合同亦将归于无效。
倘若借据(即主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然而担保合同却出现无效的情况下,那么担保合同本身并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然而,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权人之中有人存在过失行为,则应依据其各自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担保合同无效系因担保人或债权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抑或是存在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特殊情形,那么担保人或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即便借据本身合法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债务人仍需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只不过无法借助担保物权来确保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需要寻求其他途径以追索债务,如直接向债务人进行追讨,或者采取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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