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压了房产证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将其房产所有权凭证用作抵押财物,以此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未如期履行偿债义务,依据我国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确的第三百九十四条及第四百一十条之规定,贷款人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若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签订相关协议,贷款人有权与借款人协商,将抵押的房产进行折价处理或通过公开拍卖、变卖房产的方式优先获得清偿;其次,若贷款人与借款人无法就实现抵押权的具体方式达成共识,贷款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最后,抵押财产的折价或变卖应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若贷款人发现所签署的协议可能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贷款人需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所有权凭证复印件以及还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法庭。此外,贷款人还应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能够得到合法且有效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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