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不能有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由于违约情况而决定解除时,享有解除权之人有权要求违反合同规定之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双方当事人间早有其他特别约定的话则不受此限。
若二手房买卖合同预先就协商好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方式为金额确定形式,那么违反合同规定之一方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向对方实际支付该笔款项;倘若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关于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的具体内容,则违反合同规定之一方亦应严格按照该规范执行,向对方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低以至于不足以抵偿其造成的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申请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提升;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昂以致超出其实际造成的损失范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依职权对违约金标定进行相应的适度下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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