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钱不还,我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出款项未能如期归还,作为债权人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并追回借款:
首先是协商; 其次是采取法律手段; 最后是申请支付令。 一、协商环节。 当债权债务到期或即将到期之际,倘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款项却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以确定合理的还款期限、方式以及具体数额等重要事项,同时也能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自身义务或签订相应的还款协议。 若债权附带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债权人则可进一步与抵押人或保证人展开协商,寻求妥善方法,例如促使抵押人通过足额的抵押财产予以债务偿还,或者由保证人代为实现债务偿还。 二、法律诉讼。 对于某些较为复杂、对方面临较大困难或其他渠道无法顺利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可选择采取诉讼程序加以处理。 在发起诉讼之前,债权人应对所需提交的起诉书予以认真准备,包括欠条、催告通知等相关证据,随后向债务人所在地院提起诉讼。 待法院正式受理立案后,需缴纳一定的诉讼费,耐心等待开庭审理。 三、支付令的使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交付金钱及有价证券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者,即可向属有所管辖权的乡镇(区)级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未存在其他任何债务纠纷; (2)支付令可以有效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凡需申请支付令之人,应在申请书中详细列明其需交付之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 然而,当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所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且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合规之后,便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放支付令。 此时,债务人务必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债务或者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 而如债务人选择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亦未履行支付令,债权人便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以启动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