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若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否依然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若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相应的保证合同亦应归于无效范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担保合同中可能会明示或默许主借款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却仍然确保其有效性不受影响。 换言之,不论主借款合同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只要贝索合同有明确规定即便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依然能够保持其有效性。 但是,若是双方当事人对此未进行任何特别约定,那么当借款合同因违返相关法律法规被判无效后,必然导致作为其附属之保证合同的失效。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合同乃是整体业务的主导性合同,而保证合同仅仅是其中的附属部分,因此,主合同无效的直接后果便是从合同的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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