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替人担保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应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担保人,若被担保借款人无力清偿相应债务,那么担保人便需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保证义务,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之债。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若属于一般担保之类型的保证人,债权人必须首先对债务纠纷采取司法手段进行起诉或仲裁。 在法院依照程序强制执行被告方的财产后,仍未实现债务清偿的前提下,担保人才有承担保证职责的必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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