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担保人和债权人在担保合间内已经做出明确约定担保期限者,便应遵照合同原先约定的内容确定具体的担保期限;
倘若并未在合间内作出明确声明或条款表述不明者,担保期限将被认定自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总计六个月的时期。 请务必留意,若担保合间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提前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恰巧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者,则该种情况将被视为无约定明示的担保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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