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揭阳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批准立案:
1.依据犯罪行为实质情况,必须负有刑事责任之; 2.相关案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应由本执法机构负责审理; 3.经过仔细审查案件信息来源如揭发、检举、自我揭露等方式得到的证据,确定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部门在接获有关报告、揭发、举报以及自首材料时,应依照自身权限范围,迅速对其进行审查。若判定存在违法事实且须承担刑事责任,应予以立案处理;反之,若是认定无违法行为或者违法事实极为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则不应立案,同时向当事人发出未立案的书面通知。若当事人对此决定表示异议,有权提出复议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