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物可作为抵押物使用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类型之一,无论是涉及到债务人还是第三方的权利,都在其合法范围内允许进行抵押操作:
(1)建筑物以及与其相连接的其他土地附属部分; (2)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海洋区域的使用权; (4)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 (5)正在装配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各类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明令禁止抵押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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