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权人依法转移其享有的债权之时,抵押权也应当随之转让至新的受让人手中,从而使得这位新受让人得以获得与债权相关的附属权能。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主要从权之一,因此当主债权发生转让时,抵押权亦应将伴随主债权一同转由新的债权受领人享有。 然而,若因法律或双方当事人对此有所特约规制,抵押权便不能独立于债权之外另行进行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之担保效力被使用。 同样地,为该债权提供担保效力的抵押权,亦会与债权一并转让至新的债权人手中,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当事各方有特别书面合约限制。 因此,当事人必须谨慎考虑各项法律条款和法律风险,以便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法定权利和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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