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权无效时,担保物权是否依然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主债务失效后,担保物权亦不具备法律效力。
原因在于,担保协议乃主债合同之附属协议,若主债合同无法生效,则其相应从属的担保协议自然也会失其合法地位,故主债失效,担保物权亦丧失其存在的法律基础。 在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应依据自身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民法义务与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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