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区延期交房能获得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付房产现象被视为违约行为,其应对应起违约责任的承担,且若由此导致的损失亦需进行赔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对此方施加继续履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赔偿相关损失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造成的对方损失问题,损失赔偿金额应被确定为相当于因违约行为而引发的实际损失总额,这其中包括了合同履行完毕后可以预期获得的所有利益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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